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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试点,要走好利益的“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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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6-15 17: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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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试点,要走好利益的“平衡木”
育儿假休多久、如何休等问题,不应该成为职工和单位、女性与男性之间的纷争,而应该成为各方共同的命题。职工育儿所面临的困难要正视,企业的合理诉求也不应忽视;女性的育儿优势应该得到发挥,男性的育儿责任也不应弱化。育儿假试点,要走好“平衡木”。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首份政策文件。意见从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方面出发,提出25项重点任务。《意见》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从多地自行探索,到国家鼓励试点,育儿假受重视程度再次提升。育儿假顺应逐渐宽松的生育政策,可降低生育与工作之间的冲突,并缓解家庭的生育压力,为打算生二孩、三孩的家庭所期盼。但育儿假牵涉到用工单位、职工等多方利益,对于女性就业、劳动保障等都会产生一定的溢出效应。因此,制定育儿假规则,必须平衡好多方利益。
对于育儿假,职工和用工单位难免会有不同的看法。有生育意愿的职工,当然希望育儿假越长越好,甚至希望生育和休假时间全由自己决定。但很多用工单位可不这么认为,尤其是一些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位,就更是如此。假如女职工扎堆怀孕,这些单位容易面临人手紧缺的窘境,严重时甚至不得不关门歇业。
过去有用工单位推出“怀孕审批”等偏激做法,正是用工单位的利益没有得到兼顾的结果,假如对这类行为光指责而不解决问题,那么,各类变相的抵制仍会层出不穷。怀孕当然不能排队或审批,但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则、进行不具约束力的倡导,也无可厚非。优化劳务派遣制度、加强区域内用工调度等,也可缓解集中休育儿假导致的用工荒,这些兼顾用工单位利益的做法值得探索。
制定育儿假规则,还需兼顾性别平衡。女性育儿更有经验,也更加便捷,但育儿的责任不能完全由女性来承担,男性也应分担一部分责任。男女共享育儿假,让男职工也有当“奶爸”的机会,是合理的安排。更重要的是,女性与生育相关的假期越多,用工单位就越不愿意录用女性,就业歧视将更加明显。男性也能休育儿假,可相对减轻对女性的歧视,对于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好处。
总之,育儿假休多久、如何休等问题,不应该成为职工和单位、女性与男性之间的纷争,而应该成为各方共同的命题。职工育儿所面临的困难要正视,企业的合理诉求也不应忽视;女性的育儿优势应该得到发挥,男性的育儿责任也不应弱化。育儿假试点,要走好“平衡木”,找到最大公约数,这样的育儿假才会被社会广泛接受。(来源:鲁中晨报)
文/BBunion编辑部